非稅收入是指除稅收收入以外,由各級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國家權力、政府信譽、國有資源(資產(chǎn))所有者權益等取得的各項收入。稅務部門征收非稅收入起步于1986年教育費附加的開征。為了讓您更清晰地了解非稅收入相關政策、掌握申報流程,我們特推出“非稅”合集,為大家介紹常見非稅收入的相關知識。
一、什么是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是政府以出讓等方式配置國有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全部土地價款,包括受讓人支付的征地和拆遷補償費用、土地前期開發(fā)費用和土地出讓收益等。
通俗地講,是指政府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nèi)出讓給企業(yè)或個人時收取的錢,又稱“土地出讓金”。
自2022年1月1日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由稅務部門負責征收。
二、征收范圍
征收范圍一般包括以下幾類情況:
1.以招標、拍賣、掛牌和協(xié)議方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所確定的總成交價款;
2.轉讓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或依法利用原劃撥土地進行經(jīng)營性建設應當補繳的土地價款;
3.變現(xiàn)處置抵押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應當補繳的土地價款;
4.轉讓房改房、經(jīng)濟適用房按照規(guī)定應當補繳的土地價款;
5.改變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用途、容積率等土地使用條件應補繳的土地價款;
6.其他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變更有關的收入等。
三、征收標準
依據(jù)自然資源部門實際核定的金額為準。
自然資源部門與國有土地使用權受讓人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時,應當明確約定該國有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應當繳納的土地出讓收入具體數(shù)額、繳交地方國庫的具體時限以及違約責任等內(nèi)容。
四、征收期限
按次征收。
在取得不動產(chǎn)權證明前,應當足額繳納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
五、申報繳納方式
自然資源部門將相關費源信息推送至稅務部門,繳費人憑土地出讓合同到稅務主管部門進行費源信息采集后,可在辦稅服務廳、電子稅務局申報繳費。
以電子稅務局為例:
1.登錄電子稅務局后,依次點擊【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非稅收入通用申報(主管部門核定)】。
2.在“主管部門采集費源信息列表”欄找到該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查看“費源狀態(tài)”是否為“復核通過”,若是,可點擊【申報】進入申報界面;若否,請及時聯(lián)系國有土地所在地主管稅務部門審核費源信息。
3.核對系統(tǒng)顯示的費源信息,包括繳費人名稱、識別號、經(jīng)辦人信息及應繳費總額,確認無誤后點擊【提交申報】。
也可以點擊【預覽表單】,查看詳細申報表后,點擊【提交申報】。
4.申報完成后,點擊【立即繳款】即可完成申報繳費。
5. 費款繳納成功后,如需開具相關證明,可點擊【證明開具】-【開具中央非稅收入統(tǒng)一票據(jù)】辦理。